对不起:真的,不是我太狂妄……
话说东方劲(中国)品牌旗下专业的物料配送门市业务接线专员在此时接到位于四川省绵阳市临园干道某大型KTV夜场的订货电话,需要一箱成都某工厂生产的成功牌“水上漂”系列蜡烛(130.00元/箱/600个)。
据公司客情资料记录,此店铺暂时还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其进行一对一的专门服务和销售上的推广联系。可能是通过其他的渠道知道此货品目前通过我们在销售推广上的超低放价。
东方劲(中国)品牌旗下的配送中心本着客户需要至上,抛开在“城区至少500元主料起送”的标准,将公司经营的现磨现煮咖啡、微波爆米花及四川特色冰粉粉和冷冻薯条、油炸鱼排这些西餐主料外的产品对其进行首次的配送。
十多分钟后,从接到电话,派出专职司机专门送货送到此店铺出品仓库。东方劲(中国)品牌再次享受到大型店铺的高贵礼遇——月结货款,个人的感觉有点店大欺商。
虽然我们之间是首次交易,也不知道贵店铺是通过何种途径知晓“东方劲”这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发的注册品牌。也许,你也不清楚:“东方劲”自2003年7月3日被同业狠狠上了一课后至今都不会对任何店铺和个人采取并接受除现金交易和款到出货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交易方式。
就这样,一份意外的订单虽经东方劲(中国)品牌旗下配送服务中心及时、快捷的送货上门,终因货款结算而遗憾流产。
也许,各行有各行的游戏规则。
东方劲(中国)品牌自2003年经历“粉色的七月”就采取“一刀二断,损失数万”的自残方式后,就只接受“现金和款到出货”这一最基本的规则。凭着感恩客户多年的扶持和感谢客户多年的支持,优先安排忠实客户及时的送货服务,断然谢绝戏弄我部配送人员的任何商家店铺和个人。
承蒙各位客户对东方劲(中国)品牌的厚爱和眷顾,再次希望光临并照顾东方劲(中国)品牌的各位客户理解并能真正配合其目前的经营方式和行为。
